教务与科研部部门工作职责简介

    教务与科研部是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如下:

    (一)教学计划管理与学科专业建设

    1、制订及组织实施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规划、各专业培养方案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;

    2、制订学院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及分段实施计划,组织各级学科的论证、评审、立项及评价工作;

    3、开展专业设置调整、新建专业申报及认证、课程体系研究和建设等工作;

    4、承担学术委员会会务工作及其通过的各项教学有关决定的执行工作。

    (二)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

    1、组织制定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与教学评估细则;

    2、对教学过程实施全程监控,组织对重点教学环节如教学计划、教案、教学进度等进行抽查,并实时调控与反馈;

    3、组织开学、期中教学检查、课堂教学听评课、学生和教师座谈会;

    4、组织教学督导对教学工作、教学质量、教学管理、教风与学风等状况进行检查、督导;

    5、组织全院性重大教学质量课题的调研;

    6、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,组织开展各类专业认证评估、教学工作常态评估。

    (三)学籍与学习纪律处分管理

    1、研究和制订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;

    2、负责全院学生注册管理、学籍档案管理、学生成绩管理、学生证管理;

    3、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;

    4、转专业、辅修专业、双学位、双专业相关管理工作;

    5、制订并监督执行有关学生在测验、考试、上课及其它学习环节中发生的违纪行为处分条例,协调违纪处理的有关工作。

    (四)考务组织与管理

    1、指导全院考务工作,组织全院性考试、期末考试及其他各级各类重要考试的考务工作;

    2、负责试卷的印刷、装订与保密管理;

    3、组织安排各课程的重修考试等工作。

    (五)教学秩序与教学进度管理

    1、制订各项教学活动的规章制度,对各教学场所的教学活动进行巡视、抽查,保证全院教学秩序的稳定;

    2、编排学院校历,编印学期教学进程表及全院必修和选修课表;

    3、办理教师调停课手续;

    4、负责课室及教学设备等相关教学资源的调度。

    (六)实践性教学管理

    1、组织制订实践性教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;

    2、对全院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项目进行检查、评估;

    3、组织实践性教学的教学方法、教学内容的改革与研究;

    4、开展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;

    5、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管理和监督。

    (七)教务系统及教学信息管理

    1、负责教务管理系统及其他大型教学管理软件的选型、运行与维护;

    2、及时采集、上报、发布全院教学管理信息;

    3、负责国家教育系统电子信息平台的数据上报;

    4、负责相关数据统计、资料归档、宣传报道和教务系统网站建设。

    (八)教材建设与供应管理

    1、组织制订教材建设及发展规划;

    2、监督各教学单位教材的选用,汇总、整理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教材订购目录,并在购置教材后进行分发、登记、退换等;

    3、对立项建设教材项目进行管理;

    4、负责自编教材的审核,废旧教材的处理等工作。

    (九)质量工程建设

    1、制订质量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子规划并组织实施;

    2、负责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、管理、评估工作;

    3、负责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经费的审核、登记工作;

    4、组织开展课程体系的改革;

    5、组织校级双语教学课程和全英教学课程的申报、立项、检查、评估工作。

    (十)教师培养工作

    1、掌握、分析学校师资队伍的现状,制订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;

    2、组织教师师德建设工作;

    3、进行教学名师评选、

    4、组织教师教学竞赛等活动,负责教师获奖的奖励工作;

    5、组织开展教师教学交流和各项培训活动。

    (十一)科研管理

    1、负责制订学院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;

    2、负责各类科研项目、横向合作课题及校级教改课题的申报、立项及管理工作;

    3、负责学院科研经费使用、科研绩效评估工作;

    4、负责各类教学团队、教学成果奖申报、立项及管理工作;

    5、负责全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的管理与科研奖励工作;

    6、组织开展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,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及各类科研、学术活动(含学术讲座组织与管理);

    7、负责校内研究机构的组建和校内外科研对口联系工作。